(1)基本情况的证明材料,包括:学历证书,专业技术资格证书,专业技术职务聘书,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年度人事考核表,近5年来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等。
(2)育人工作方面的证明材料,包括: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证明(如班主任聘书),有关育人工作的获奖证书等。
(3)课程教学方面的证明材料,包括:任现职以来近5年担任学科教学或开展教学指导的证明(如学校课程表、教研活动安排等),任现职以来近5年承担公开课、专题讲座的证明,近5年学校学生满意度的证明,名师、名校长、兼职教授的证明,有关课程教学的获奖证书等。
(4)教研科研方面的证明材料,包括:近年来的课题、论文及有关教研科研的获奖证书等。